东莞街坊注意!发现邻居这种行为,立刻投诉!
东莞反邪 2026-03-20 20:38

楼道、楼顶、地下停车场等

小区公共空间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是保障通行与安全的重要场所

可现实中

部分业主私自占用堆放杂物

既影响通行,也埋下了安全隐患


物业清理业主杂物遭索赔万元!
法院这样判↓


2024年7月,广西南宁市某小区物业在巡查中发现,地下停车场内堆放着大量生活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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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在小区停车场内的电器、餐具等物品。


为尽快清理,物业张贴了杂物清理提示。直到同年8月18日,见这些物品无人认领,物业便进行了清理。不久后,业主刘先生以物业侵害自己财产权益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物业赔偿自己财产损失,共计124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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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最终,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在清理物品前,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清理行为符合规定。而原告主张物品价值无依据,不予支持,驳回了原告刘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被写入了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为公共空间管理及杂物清理权责划分提供了借鉴。


或许有人觉得“堆点杂物无所谓”

但这些真实案例告诉你

公共区域堆杂物

隐患远比你想象的更可怕!

⬇️

案例一

近日,东莞一高层住宅19楼楼顶发生火灾。大火扑灭后,现场留下一个被烧毁的棚状铁架,原本的覆盖物已化为灰烬。据了解,起火物为楼顶堆积的杂物,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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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5年2月10日,北京某小区一楼住户家中发生火灾,造成一名82岁老人死亡。起火原因初步认定为该老人使用角磨机切割物品产生的火星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事发门口两侧堆放了大量的物品,只留了大概80厘米左右的过道,其余的地方全是垃圾杂物,比人都高,所以他几乎没有可能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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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25年7月,江西宜春,一居民楼楼道发生火灾,起火物为楼道口堆积的废旧纸箱、塑料等杂物。万幸经消防员紧急处置,火势被成功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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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消防安全

需要物业严格履行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更需要每一位业主

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相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楼顶、楼道不是“私家小院”

停车场更非“储物仓库”

私自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危害不容忽视

↓↓↓


容易引发火灾

在小区公共区域堆放木质类、棉织类、纸质类等物品,遇见明火极易引发火灾。



影响疏散逃生

若因堆放杂物造成通道堵塞,一旦发生火灾,会影响居民疏散逃生,也会阻碍消防救援力量扑救。



可燃杂物一旦起火
如何避险?



  • 发现火情时,应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

  • 根据情况 正确逃生

撤离过程中若烟气层靠上,并未影响正常呼吸,可快速直立行进;若浓烟已至口鼻处影响呼吸时,务必选择弯腰低姿态撤离,如有条件可佩戴自滤式呼吸器。逃生避险时不要跟从人流乱冲乱撞,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应背向烟火方向撤离。切勿重返火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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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困室内 固守为妙

若无法从室内逃出,应关紧房门,用湿毛巾、湿布等塞住门缝,从窗口向外呼救,等待救援。


  • 火已及身 切勿惊跑

身上着火时,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 勿乘电梯 改走通道

发生火灾时,不可乘坐电梯,以免被困,增加救援难度。




杂物堆的是私心

害的是生命

公共空间畅通与否

关乎每一位业主的生命安全

国家应急广播提醒

若发现私搭乱建

违规堆积杂物等行为

应及时向物业反映

或拨打96119火灾隐患报警电话

杜绝火患 人人有责










来源 | 新华社、国家应急广播、央视新闻、中国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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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词:杂物,楼道,地下停车场,业主,物业,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楼顶,东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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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g 小编
2026-03-20 20: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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